来自:山东顾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栏目:四川农大企业动态 日期:2019-1-13 浏览统计:417 |
各学院(所): 为鼓励教师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,提高本科生导师队伍质量,学校将继续实施本科论文培育计划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立项申报 1.资助条件及资助人数 科研课题经费(含双支计划)少于3000元,且当年指导本科生人数不少于5人(学院平均指导人数低于5人的,需达到学院平均数)的非研究生导师可申报本科论文培育导师。往年已获资助的本科论文培育导师不需新申报。 根据总额控制和滚动管理原则,每年资助总人数不超过100人。 2.申报及评审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,系室审查,学院(所)推荐,教务处审批的立项程序。请以学院(所)为单位统一将《本科论文培育导师申报表》(附件1)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8年12月21日前报教务处。 二、经费管理 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。每年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自然科学类导师可获得5000元/年的资助,人文社科经管类导师为2500元/年,经费划拨到导师专项账号。每年对已资助导师资格进行审核,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,符合条件或达到考核要求的继续资助。经费开支原则上只用作研究耗材、申请课题、发表论文、鉴定和申报成果等方面,不得报销临时工劳务费、电话费、餐饮费、车辆维修费、燃料费和过路费,以及“两用”物资购置费等。 三、原立项资助导师考核 对2014年及2016年申报资助的本科论文培育导师,将分别进行期满考核和中期考核(名单见附件2),请填写《本科论文培育导师考核表》(附件3),并提交CSCD及以上等级期刊论文(须导师本人或指导学生为第一作者,并标明四川农业大学本科论文培育计划资助)或专利等相关成果附件,学院汇总后于2018年12月21日前报教务处。经教务处审查达到要求后进行继续资助。另外,对2017年及2015年立项资助的本科论文培育导师(名单见附件2),学校将进行年度资格审核,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导师继续资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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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务 处 2018年12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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